信安世纪: 关于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时间:2023-06-16 20:13:35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

                  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安世纪”)于

的《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994号),批复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的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公司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

日,本次交易已完成北京普世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世科技”)80%股

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纪等相关事项,并向普世科技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

司当前持有普世科技80%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

分,并就所发行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

关登记手续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报告确定过渡期间损益的金额。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登记手续;新增股份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上市公司尚需就

本次发行股份事宜办理新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公

司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增股份上市办理信息披露手续。在本次交易各

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不会构成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

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认为:

 “1.信安世纪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合法有效;

当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信安世纪具备实

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法定条件;

资产过户至信安世纪;

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及其他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信安世纪尚需办理与本次重

组相关的上述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标签:

责任编辑:FD31
上一篇:环球焦点!用户故事 | 思看科技 X 东芝水电:协同创新,聚力能源数字化未来
下一篇:最后一页

精彩图集(热图)

热点图集

最近更新

信用中国

  • 信用信息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网站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