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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推广等方式招揽患者入院,通过篡改患者检验结果虚构或者夸大病情,再用话术诱骗病人在医院花高额治疗费进行“治疗”……一旦进入这家医院,患者就会遭遇连环诈骗陷阱,三个月内有36人被骗,累计被骗金额40余万元。3月20日,经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吴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各并处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2020年底,宜昌市公安局水陆公交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民营医院存在治疗中增加手术项目、术中刷卡等行为,涉嫌诈骗。
经侦查发现,涉案医院由吴某于2014年投资成立,由于前期网络推广花费较多,医院逐渐产生亏损。为弥补亏损,吴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多次召集医生、护士开会,在会上明确要求:“要想办法留住就医患者,让患者在医院治疗消费。该修改检查结果的要修改,该夸大病情的要夸大,来就医的患者在谁手上流失的,就找谁负责。”
在吴某的授意下,医院形成了医生、检验人员、治疗人员共同合作的链条式犯罪方式。医生根据患者的主诉症状等信息开具各种项目的检测单,检验室工作人员篡改就医患者真实的检测报告数据,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单。
为了增加病人治疗疗程,让就医患者多治疗、多花钱,该医院还会对治疗室护士开展话术培训,教她们在接待来就医的患者时夸大病情,让患者害怕,增加患者的心理压力,使患者产生看病的欲望,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同时,她们在患者的中药中偷偷违规添加西药“他达拉非”,让患者误以为中药治疗方式对病症有治疗效果,诱使患者继续在医院接受不必要的治疗,支付不必要的治疗费用。在患者治疗结束离开医院前,她们会将患者带到医生办公室,让医生继续开药治疗,并且之后不断联系患者,让其后续继续来院复查,接受治疗。
因为该医院业务复杂,是否有部分合法医疗行为存在以及与诈骗行为如何区分,成为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的难题。在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期间,办案检察官建议侦查人员邀请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和专业法医学鉴定机构对涉案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在虚假治疗、过度治疗和不当治疗的行为。最终,形成案件材料50余本、相关电子数据光盘近200张。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5名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常的诊疗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办案检察官通过证人证言、被害人消费记录、辨认笔录以及鉴定意见等证据,确定了5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的每笔犯罪事实。同时,检察官结合案件证据向5名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在事实和证据面前,3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一审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西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兵表示,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该院后续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医疗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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